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的计税期内,经过计算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,是税法规定的一个重要概念。
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,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扣除、减免等情况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: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扣除-减除-专项扣除-其他扣除
其中:
- 收入总额: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内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(包括工资、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、利息、股息、继承、赠与、偶然所得等),减除人民币20,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后的余额,但是不包括免税收入、税务机关批准的捐赠收入等。
- 扣除:指在收入总额中减除规定的专项扣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等税前扣除项目后的余额。
- 减除:是指在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前,由纳税人依法享受的减除一定数额的基本生活费、专项附加扣除、赡养老人扣除等。
- 专项扣除:是指在扣除和减除后,纳税人依法享受的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费用。
- 其他扣除:是指在扣除和减除后,纳税人还可以享受的财产租赁、重大疾病医疗等费用。
了解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,可以帮助纳税人正确地计算个人所得税,避免出现纳税错误的情况。